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

移工每3年須出境1次 廢除了

外勞仲介業反就服法52條 (圖).就業服務法原規範外籍移工每3年須出境1次,立院三讀廢除後,移工在台工作簽證可直接續簽,也不必因離境多繳仲介費 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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