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

政院修法 原民地區公文可用族語

政院修法 原民地區公文可用族語記者盧素梅/台北報導 為避免原住民語言在社會變遷過程中嚴重流失,行政院會今(8)日通過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》,未來原住民地區鄉鎮市公所可以用原住民語寫公文,原住民也可用族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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